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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期三”帮侬办 |
| 2008-07-31
作者: |
读者顾先生:
快递货品遭损坏运输员欲私了
顾先生7月16日从上海快递了一个NDS游戏机到杭州。当时他除了付给运输员12元的运费外,还交了3元的保价费,为货物保价600元。但杭州的同事收到货物时,却发现包装盒和液晶屏在运输时被损坏了。
记者采访:
顾先生表示,发现物品毁坏后,他立即致电该快递公司客服索赔。不久,一位运输员找到他,希望可以“私了”,目的是为了“保住工作”。
顾先生提出赔偿600元就可私了,但遭拒绝,并被告知“液晶屏属于玻璃,而玻璃类产品是不能保价的。”
记者试图联系该运输员,但始终无法联系上。无奈之下,记者致电该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按照公司规定,不接受玻璃物品的快递,更别提保价了。顾先生之所以能快递有液晶屏的游戏机并保价,是上门收件的运输员违规操作。
顾先生不认可该工作人员的说法。他指着快递单告诉记者,后面的用户须知上根本就没有写不接受玻璃物品,因此,他要求快递公司全额赔付。
解决方案:
12315的工作人员认为,即使是运输员的个人行为,但在取件时,代表的是公司,建议顾先生带着收据与快递公司协商。最后,在记者的协调下,该快递公司同意按照保价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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