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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话就说 "包装不全"就不能退货? |
| 200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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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的电器产品,如果出现质量问题,7天包退,15天包换。”这是国家“三包”规定,但不少消费者在退换货时,往往被商家要求提供完整的包装盒,否则不予退换,而商家对此给出的解释是“厂家是这么要求的,这是行规”。对已将包装处理掉的消费者而言,遭遇这样的“行规”,真是有苦说不出。
梅先生:不久前买了台电视机,后来发现屏幕有瑕疵。我把电视机抱过去退,但商家让我提供完整的包装。我说盒子卖了,商家说要退也行,得交50元的包装费。那纸盒只卖了5块钱,现在却要交50块钱。我投诉到消协,受理的工作人员却表示此事只能协商解决。哎,为了退掉电视机,还要损失45元,商家的做法真是太过分了,当时没人告诉我要保留包装以防退货啊。
张小姐:5月份,我在数码广场买了一台惠普笔记本电脑。不料,6天之内系统崩溃了5次。第七天我把电脑带到经销商那里,要求退货。但对方让我提供完整的包装,否则不给退,可那个纸盒子早被我扔了。我再三向经销商说明情况,但对方就是不肯,他强调“这是电脑公司要求的”。我实在想不通,明明是电脑的质量不好,我退货是理所当然,产品质量造成的损失就应该由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经营者来承担,而且国家“三包”上也没写退货要有完整的包装啊,很明显又是商家的“霸王条款”。
黄女士:其实商家这么做完全是出于无奈。一些厂商在接受退货时,要求商家提供完整的包装,否则要扣除一定的费用,而且再三强调是“行规”。我认为厂商的做法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为了实现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把问题推给商家和消费者,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出台规定,治治这种不上路子的“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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