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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电视“贩卖隐私”伤害了谁? |
| 2008-04-18
作者:陈轶臖 |
●《心灵花园》《大话爱情》《相伴到黎明》被卷入官司
●情感访谈类电视节目被指“注水”
●专家指出不能为收视率而猎奇
陈轶臖/文
都说家丑不可外扬。如今却有不少人将“家丑”搬到了荧屏上。是“贩卖隐私”还是“心理治疗”?从国内首个情感访谈类节目诞生至今,这一问题的探讨始终贯穿其中。
从去年下半年起,《心灵花园》《大话爱情》《相伴到黎明》频频被卷入官司。法庭上除了老生常谈的隐私权纷争外,“节目中的描述与事实情况不符,从而贬低当事者的人格、损害了其名誉”也成为争议的话题。
一档节目使生活从此改变
“昨天隔壁丁家的媳妇好像上电视了,他们家里蛮搞的嘛!”
“看不出么,他们家老太跟儿子心忒狠了,这样对媳妇,不怕遭报应!”
“丁伟,昨天晚上电视台播放的这个节目,我怎么觉得讲的就是你家里的事情啊?”
这个令丁伟尴尬和不安的“晚上”,就是去年6月10日的夜晚。那天晚上8点,上海电视台生活时尚频道的《大话爱情》与往常一样整点播放。“犹陷牢笼的婚姻”,虽然那期节目的话题挺吸引人,但丁伟对这种情感类节目完全不感兴趣,他随手拿起遥控机换了一个频道。完全没有意识到,刚刚被他忽略的节目,即将带来一场“风波”。
不久,一通接着一通的电话响起,催着丁伟马上去看《大话爱情》。他不大情愿地把电视调回了生活时尚频道。“我就像个囚鸟,被我丈夫和婆婆共同搭建的婚姻牢笼所束缚。”电视屏幕正中的女子正拿着话筒哭诉着自己的不幸婚姻,虽然她戴着面具,但丁伟一眼就认出那女子正是两天前刚刚与他领了离婚证书的前妻晓雯(化名)。
“如果仅凭节目中的一面之词,我完全就是个动用武力,殴打老婆,更限制其人生自由的‘恶煞’。我妈则成了喜欢横加干涉儿子婚姻的恶婆婆,但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丁伟全家勉强把整个节目看完。
丁伟曾经的婚姻生活就这样成了小区邻居和同事们茶余饭后的话题。从节目播放的第二天起,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就在丁伟全家人的生活中上演。虽然大家见面时依旧客客气气,但丁伟及其母亲无时不感到背后有人在指指点点。
与丁伟相同,女白领肖灵(化名)的生活也因另一档情感类节目而变得一团糟。在她不堪回首的记忆里,这档节目“贬低了自己的人格、损害了自己的名誉,使自己遭受了很大打击,几乎精神崩溃,甚至想自杀”。因为肖灵被节目中的来宾形容为一个“与他人同居六年,堕胎十几次。还‘骗’了他儿子房子”的放浪女,那位来宾不是别人,正是肖灵男友的母亲陈女士。
节目播出的第二天。肖灵走进单位,立刻就遭遇同事、朋友的无数疑问。这些疑问令她难以回答。“我的整个生活,从节目播放的那一刻起,就彻底被改变了。”
法院驳回“受伤者”起诉
“节目中的描述与事实情况不符,从而贬低我的人格和名誉。”丁伟和肖灵这样认为,同时想起了用法律保护自己。去年底,两人分别向市二中院和虹口区法院提起诉讼,各提出了5万元的索赔,并要求两个节目作出道歉。然而经过审理,法院均驳回了丁伟和肖灵的诉讼请求。
在丁伟一案中,市二中院的法官认为《大话爱情》是情感访谈类电视节目,是一个倾诉平台,晓雯在电视节目中所作陈述,是其个人对婚姻及家庭生活的感受,陈述中并没有使用侮辱性言辞。尽管陈述中不可避免地涉及家庭生活细节,但内容仅限于生活琐事,尚未达到违背节目宗旨的程度。丁伟及其父母的社会评价并未因此而降低。
虹口区法院审理肖灵一案后也给了相似的判决理由:涉案的这期情感类节目采用了纪实手法,陈述了发生在一个普通家庭中的纠纷故事。在整个节目的制作中,基本采用素材剪接,以当事人自己的陈述来表明故事过程,并未在事实陈述中擅自润色,维持了当事人陈述故事的客观真实性,并未对肖灵具有针对性。所以节目制作并不违反相关法律,且主观上不具有侵权过错。
观众:因为“真实”我才爱看
虽然这两场官司的输赢已尘埃落定,但官司却没理清一个问题——晓雯和陈女士在节目中所诉的真情故事是现实生活的完整体现,还是被讲述者进行了刻意的添油加醋?
因为对于此类节目来说,真实性可以称得上是生命线,是许多观众收看情感节目的原因。不少人这样解释他们喜欢看这类节目的理由:“兄弟破口大骂,婆媳恶语相向,母子反目成仇……这些以前只能从七大姑、八大姨那里听来的二手故事,如今却能在电视上听到当事人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诉说,远胜于那些蹩脚的电视剧。”
在华山医院工作的龚小姐只要休息在家,就会坐在电视机前看各类情感访谈节目,“情感倾诉节目有时比电视剧还好看,因为它展现的都是现实生活中的真人真事,还有专家点评,看起来很过瘾,我经常被倾诉者的故事感动得热泪盈眶。”观众小朱也对记者说:“我很喜欢看《心灵花园》,节目中双方往往吵得很凶,我们从吵架中基本能够判断出孰是孰非,感觉特生活化,挺好玩,这也是一种乐趣。”
节目组似乎也意识到真实是情感访谈类节目生存的唯一法则。但怎样才能在保证真实的基础上做到期期节目能有夺人眼球、甚至惊世骇俗的动人故事。担任《心灵花园》观察员的上海著名编剧王丽萍告诉记者:“每次上节目前,那些当事人都会跟节目签订
合约,保证他们所说的都是事实,承诺他们没有虚构故事。”
叙述人:我会下意识地“注水”
当事人信誓旦旦地保证“真实”,是否就意味故事不存在注水的可能性。温州来沪的何小姐,曾在两年前作客沪上一台节目,讲述自己整容失败的痛苦遭遇。回忆起那次访谈的整个过程,何小姐向记者坦言:“故事确实是真实的,但面对摄像机镜头,总有很多环节被下意识地放大和缩小了。”
即使是平时生活中不愿意交流的人,在镁光灯和主持人的引导下,可能会愿意把心里话说出来。因为多数愿意走上节目倾诉的当事人,都自觉委屈,急于想找‘救命稻草’为自己维权。所以他们的叙述肯定带有自己的倾向性。
何小姐认为,往故事中“掺水”只是出于本能,并非故意的。“走上屏幕讲自己整容失败的故事,就是想为自己赚取同情分。本来这种丢脸的事情,谁愿意拿出去‘晒’。但当时我正为失败的手术和医院交涉索赔,医院一直采取逃避拖延的方式,解决这场纠纷。忍无可忍之下,除了向法院起诉外,我还想到了利用媒体帮我维权。在这种情况下,我走上了节目组。当镁光灯亮起,我脑中只想到如何能用语言让更多人了解我的痛苦,赚取更多人的同情,并制造一定的舆论给院方制造压力,促成他们能尽快解决我的纠纷。可想而知,处在这种心情下,我只会‘报忧不报喜’。将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尽可能地略去。”
何小姐相信走上情感访谈类节目的当事人十有八九与她有一样的需求,不然谁愿意把自己的家丑宣扬出去,毕竟生活在别人的指指点点中不是滋味。
节目组否认节目杜撰
上海外国语大学大四学生小樱(化名)向记者证实这类节目确实存在造假的可能性。因为她和班上的部分女生都曾接到来自某情感访谈类节目抛来的“绣球”——节目组长期需要兼职‘女演员’上镜自诉情感遭遇,演员无长相要求,情感故事也无需真人真事,仅要求故事感人,情节曲折即可。小樱告诉记者,节目组开出的报酬挺丰厚,对于在校学生而言相当可观。
从上海大学影视学院毕业的小敏也有相似经历。由于大学所读的专业是戏剧影视文学。她平时有写写言情剧本的习惯,这一爱好在大学中给小敏带来一笔额外的收入。“我写的部分剧本被一台情感访谈类节目组买去了,节目编导找了个临时演员,让她看熟我的剧本,然后戴上面具用自己的话娓娓道来,这样就成了一台‘真人秀’节目。”
然而节目组的编导们却坚决否认小樱和小敏的说法。《心灵花园》的制片人陈晔就几度向媒体公开澄清,他们的栏目从未招收过群众演员,希望广大观众不要上当受骗,对于打着《心灵花园》牌子招收群众演员的不法者,《心灵花园》将诉诸法律。此外她还表示,报名参加《心灵花园》节目试图倾诉个人情感的观众人数从开始时每月不足100人,到现在每月都有上千人排队等候。现成的题材都用不完,节目根本不需要找人编写剧本。
“征友”竟是已婚骗子
虽然制作人一再强调节目内容真实可靠,可在一些节目当中,却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去年8月,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过一起涉嫌诈骗的案件。离异的曹女士盼望在《相伴到黎明》节目里找到自己的另一半,却遇到一名骗子,她的痴心换来的只是对方的各种骗钱谎言。
去年4月中旬的一个半夜,曹女士收看上海电视台生活时尚频道《相伴到黎明》节目时,看到一则留言,一名已离异的叫胡俊的男子欲找配偶。曹女士通过留言里留下的电话号码与胡俊短信联系。胡俊自称是西门子公司医疗工程师,曹女士没有怀疑。两人相约见了几次面,感觉不错,于是确立了恋爱关系。
5月下旬,曹女士因购买空调的事情请胡俊帮忙。胡俊自称认识海尔空调销售经理,于是曹女士将4000元给了胡俊,请他帮忙购买。结果几天后,胡俊称自己受公司派遣到拉萨出差,途中随身财物被盗,要曹女士寄钱过去。于是,从5月29日至6月8日,曹女士分5次共汇给胡俊6.5万元。6月9日,胡俊又说出差去了吉林,花光了钱,再让曹女士汇款过去。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曹女士又往胡俊的卡上打了3万元。7月2日,胡俊这次又发短信说到了哈尔滨,得了急性肺炎,治病急需用钱。痴情的曹女士分6次往“男友”胡俊的卡上汇了5万元。
之后,胡俊又寻找各种理由要求曹女士继续汇款,曹女士慢慢起了疑心,后向金山警方报了案。警方初查后将胡俊列为网上追逃人员。一个月后,终于在金山区一旅馆内将胡俊抓获。原来今年50岁的胡俊是黄浦区人,不但无业而且有妻有女。他将个人资料以手机短信形式发送到“相伴到黎明”栏目假装征友,一开始只是觉得好玩。没想到竟然认识了曹女士。这个意外的女友不但老实好骗,还对他很痴情,于是胡俊便编造各种谎言,让曹女士往他的银行借记卡上汇款。
“被抛弃少女”盗窃好心观众
如果说曹女士被骗是因为其缺乏防备心,那屈女士被盗则是因为“过于热心”。2006年底,一市民发现流落街头的湖北少女小鲁,当时小鲁正怀有身孕。该市民拨打上海“少女意外怀孕求助热线”,将小鲁送往411医院进行人流。411医院同情小鲁的遭遇,便将她的情况反映给了《心灵花园》。
2007年1月26日晚,“心灵花园”栏目播发《哭泣的童年》节目,小鲁在节目中化名“晓玲”,讲述了自己的“辛酸经历”:自幼生母与父亲离婚,后母经常对其虐待打骂;十多岁就被赶出家门打工,当保姆受到东家歧视;和一位网友“网恋”后来到上海,与网友同居怀孕后被抛弃……
好心的屈女士正是那期节目的一位普通观众。小鲁的遭遇让初为人母的屈女士萌生同情,她主动打电话到电视台要求帮助小鲁。很快,小鲁联系了屈某,并在这位好心姐姐家里住了一星期。小鲁之后回了次老家。当她再回到上海,以钱包和手机被抢为借口,再次住进了屈家。才住了没几天,小鲁便从屈家偷走一部诺基亚6681型手机和940元现金后不告而别。
屈某发现家中财物被盗,连忙向公安报警。小鲁在湖北省黄冈市被警方抓获。浦东新区法院8月7日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鲁某的行为已经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罚金1500元。受害人屈某逢人就说:“好人难做。”
调查:离奇故事频率过大
作为压力释放的渠道之一,情感访谈类节目本该成为大众共同探讨心理问题、维护心理健康的重要平台,所关注的问题应当是普遍化、大众化的。然而观众们发现,荧屏上的一些故事充满了离奇色彩:被强奸女孩爱上了强奸犯,相处多年的男友早已是他人夫,离婚后带着孩子再婚却发现孩子并非亲生……这些只能在小说中才能看到的离奇故事,竟真实地存在,还频频上演?再加上当事人何小姐们的现身说法,节目中众多故事的疑窦重生。
“出轨行为、意外怀孕、不伦之恋,这些并不美好甚至离奇鲜见的情感故事被反复地展示,看节目的时候觉得挺热闹,可看完之后转念一想,社会是否真的如此灰暗?研究社会学的大学生王其粗略估计了一下:“按照沪上情感访谈类节目的播出频率,上海每年至少有近千人会有种种离奇的情感经历,而且都愿意上电视暴隐私。这样的频率是否太大了?”
在互联网上,《心灵花园》节目也曾受到部分网友的质疑。据称,这档节目有一期以反映婆媳紧张关系为主题,其中的不少内容酷似网络热门小说《双面胶》中的情节。
网友指出,节目涉及的内容与书中情节十分相似,“连细节都一模一样”。譬如,婆婆烧了28块红烧肉,数落着媳妇吃了许多;婆婆用口水擦拭电视机……“就连女主角的妈妈和婆婆吵架的话都一样”。
一些观众还指出,个别情感访谈节目中,当事人在现场始终戴着面具。尽管制作方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但在前后几期节目中,一些“蒙面嘉宾”的声音、体态都极为相似。“真不知道,这些所谓的‘当事人’,是不是找演员来演的。”
此外,为了提高节目的吸引力,追求收视效果,许多情感访谈节目尽管故事都颇为曲折,但矛盾和心理问题最终都能妥善解决,拥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对此,也有观众质疑,其中是否存在作假现象?
专家指点
对信息源真实性需加强把关
从在“相伴到黎明”节目里找伴侣结果遭遇骗子,到“心灵花园”叙述者偷东西,两起案件均涉及公共媒体提供的公共平台。虽然受害者没有追究媒体把关不严的连带责任,但媒体都不能忽略自己严格把关的社会责任。办理曹女士被骗一案的检察官建议这类节目:“这类案件提醒节目制作方需要去做事先的甄别工作,这种甄别不仅包括节目参与者的身份真实,还有故事本身的真实性。这个环节是很要紧的,是对节目本身负责。”
该检察官说:“这两起案件从一个侧面暴露了此类节目在内容的审查方面存在着相当的漏洞。一些电视台栏目出于收视率的考虑,放松了把关的要求。电视作为强势媒体,出现这样的错误,会降低百姓对媒体的信任。在坚持宣扬真善美、倡导人文关怀的同时,节目制作方对信息源的真实性还需加强把关,从制度上消除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可能。热心观众在伸出援助之手的同时,也要注意自我防范。”
技术处理失当会损害当事人名誉
“千万不要以为受害人不追究媒体把关不严的责任就代表自己什么责任都没了。”市人大代表、上海“东方大律师”之一的厉明认为,媒体尤其是电视类媒体,之所以会屡屡成为被告,除了节目审查、把关还不够外,技术处理不当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所谓技术处理,即是通常所认为的画面打马赛克、声音经过处理等。”厉明说,“这些技术处理是否应有一个细化和明确的标准?如何认定一些画面确实是经过了马赛克处理或声音处理?如何才能确保这些经过了技术处理的画面不会对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
在厉明看来,一些情感类节目所披露的一些内容完全属于个人隐私。先不论这些隐私是否应该被披露、被披露的隐私是否属实,即使节目已刻意掩饰了当事人的面貌,但某些技术处理手段实在不敢恭维:如画面稍有移动就会露出当事人真实面目;声音的技术处理不到位。有的节目为了追求美观,仅仅给当事人脸部上了马赛克或者戴上面具,而当事人的服饰、现场观众的脸部、拍摄实景等等,均不作任何技术处理,使人一目了然,容易让电视机前的广大观众“对号入座”,从而产生一些违背本来愿望的不良后果,最终导致媒体陷入诉讼,耗费了人力、物力和财力。
“产生这些不愉快的后果,主要的原因在于对所谓的技术处理缺乏相关的标准。”厉明告诉记者,究竟怎样一种尺度才算是对画面实施了技术处理?经过技术处理的画面应该呈现何种效果?如果因为技术处理的失当给当事人带来了损失又该如何弥补?“所有这些缺失的内容,已经成为当前情感类节目屡陷‘诉讼’的软肋。”
不能以“猎奇”寻找叙述人
复旦大学教授顾晓鸣认为,在过于注重收视率的今日,该类节目如果只是从满足观众的窥探欲出发,猎奇式地寻找选题和当事人,不仅与提供心理帮助的节目初衷背道而驰,于整个社会的心理健康也没有益处。同时,抱着这种心理制作节目,也只会使得掌控节目的主持人和嘉宾,为娱乐大众,而不恰当的调侃调侃叙述人。总之,节目组应该将这种节目定位为一档服务节目,而不是一档为增加收视率的作秀节目,这样,节目组在寻找当事人时,就会遵循真实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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