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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明度 |
| 2008-07-16
作者:罗震光 |
公开是常态,保密是例外。这句押韵的句子成为世人眼中,中国政府执政能力的提升的一个注脚。提升工作的透明度是国务院最近一阶段来反复强调的一个重点。但具体到实施过程,却总会在某些具体部门那里出现这样或那样的异化。
本期报纸中,记者做了一个关于瓶装水溴酸盐含量的新闻调查。这个选题的信息来源之一就是国家质检总局在7月5日公布的全国104种瓶装水成份检测。据悉,这个调查将作为修改我国的饮用矿泉水行业标准的理论依据。在这份检测报告中,有13种瓶装水溴酸盐超标,而据最新的医学报告表明,溴酸盐是一种强致癌物质。
这样的政府职能部门的公告,其实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那些合格厂家的不负责任。因为记者一大圈兜下来,就是问不出13种瓶装水的名字。当然,上海质检局还是比较负责任地解释原因:国家质检总局已经责令那些超标厂家整改并在商场里下架销毁,同时通知厂家所在地的质检局监督,因上海本地厂家并不在超标水的行列之内,所以就没有通报具体的品牌名字。
听到解释理由,作为消费者大可放心了。但是,我想知道有几位消费者能像记者那样执著并且专业地打听到这些细节。于是,消费者将面临这样的尴尬:晓得有致癌的瓶装水,但不晓得牌子。结果无非就是不喝了,毕竟生命宝贵。而合格的厂家则被连坐,销量同样受损。
因为掌握了强势话语权,就认为可以掌握局面。在互联网的时代,这个账老百姓越来越不买了。对那些惯性出现这种单相思性质失误的职能部门,希望能引以为戒。
罗震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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