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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银河“憧憬多边恋”始末 |
| 2006-08-31
作者:马磊 |
一场《有关爱情》小型讲座又何以会波及全国、震惊网络、学术界?李银河何以自称被妖魔化?她是否会对率先报道此事的媒体提起诉讼?本报记者细述“憧憬”风波的来龙去脉。
【李银河其人】
1952年生于北京。1974年进山西大学历史系学习,1977年到《光明日报》工作,后调至国务院政策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所。1982年赴美国匹兹堡大学攻读社会学学位,1988年获社会学博士学位后回国,在北京大学社会学所进修博士学位,后任北京大学社会学所副教授。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1999年被《亚洲周刊》评为中国50位最具影响的人物之一。
主要著译有:《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他们的世界——中国男同性恋群落透视》,《生育与中国村落文化》,《性社会学》,《中国婚姻家庭及其变迁》,《女性权力的崛起》,《中国女性的感情与性》,《同性恋亚文化》,《虐恋亚文化》,《性的问题》等。
2005年6月,李银河表示支持“闪婚”,认为其符合人性;2005年8月,她主张实行卖淫非罪化,根治对性工作者的犯罪判定;2006年3月,“两会”召开期间,她通过政协提出的“同性婚姻”提案第三次受挫,但她表示将继续提交。
见习记者马磊/文
起因 “爱情”扯上“多边恋”
2006年7月21日,受江苏电视台“七夕东方情人节”文化论坛邀请,李银河到南京新街口国际影城作题为“关于爱情”的讲座。讲座之后,安排了观众和李银河交流的环节。
次日,《金陵晚报》刊登《李银河憧憬“多边恋”前卫性观念南京惹众怒》一文称,在交流过程中,李银河谈及“多边恋”、“一夜情”等敏感问题时,态度之前卫“令现场很多观众瞠目结舌。”“最后,几位老人实在听不下去,激动地站起来和李银河唱起‘对台戏’,观众也有许多异议。”“遭到‘炮轰’,台上的李银河表情明显很尴尬……”
几天内,这篇文章被70多家网站争相转载,标题则被改为《前卫性学家李银河为聚众淫乱正名》、《淫乱Party:你能接受吗?》,等等。
发展 网友戗李言辞激烈
李银河的“前卫”言论,在网民中激起热议。在转载该文的网站论坛中,超过6成的网友表示不理解、不接受,少数人还对李的理论进行猛烈抨击:
网友ein:在我看来,人的根本动力并不是原始的冲动,诚然人是从动物中走出来的。我看了你(李银河)的观点,发现原始人的性关系、动物的本能活动常被你用来解释你的某些性观点。
网友yco_pledge:您(李银河)一直在为性与法律之间的问题探讨,却忽视了文明还有道德因素。要知道,人的欲望没有满足的时候,正是因为人们对欲望的渴求,才推动了人的进步,也同时带来了犯罪和道德沦丧。
“搜狐”网友:李银河的错误在于没区分清楚人性和兽性的异同,混淆了人本质上的二元因素……拿西方现存的淫乱乱伦现象来证明淫乱乱伦的合理,更说明她的浅薄无知。西方现在存在淫乱乱伦现象=淫乱乱伦合理时髦,合乎时代的发展要求。我最反感的就是我们这些无能的专家,自己没思想没见识,简单的把西方存在的现象等同于真理。有着这种盲从心理的人,不配叫专家,也不足与语!
……
网友们还将“战火”烧到李银河的博客上,某日,首页的7条留言中就有6条是反驳她的。李银河在博客中用“歇斯底里”形容这些言辞激烈的网友,同时表示,网民的反应令她感到“心情郁闷”。7月底,李银河关闭其博客的评论功能:网民既不能发表评论,也不能看到以前的评论了。
高潮 李银河被妖魔化了
继网友之后,国内一些学者也加入了“声讨”行列,在不同媒体上发表文章,指责李银河的“不负责任”。
旅美学者薛涌连续写了《李银河,请慢些生气》、《李银河,请不要起诉“金陵晚报”》等一系列文章,其中提到:“我对李博士最大的批评是,她几乎每一谈起一夫一妻,就说我们的人际关系单一到了‘可怜’的程度,一提周末夫妻,多边恋,就说是“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甚至和西方社会新的生活方式联系起来,好像后者已经成为一种优越的价值……”
中山大学妇女与性别研究中心主任、妇女权益保障法专家鲁英对李银河的“社会责任”提出质疑。她表示反对某些学者、知名人士或权威直接通过互联网及其他方式,将聚众淫乱罪过时、卖淫嫖娼非罪化、一夜情没有问题等有争议性的观点向社会传播。
面对汹涌的反对声浪,李银河突然出现在个人博客上:“中国现在就属于压抑太多的社会,许多人的欲望受到压抑。可是,这个辩护引起了一阵歇斯底里。我分析,那些歇斯底里的人有两类,一类已经没有欲望了,无论是因为年龄还是因为过去受到了太多的压抑。说心里话,我可怜你们。”
与此同时,天涯论坛的一篇帖子被疯狂转载,题为《是谁在妖魔化李银河?》
结局 保留起诉权利
李银河接受《青年周末》专访时,对一个月来的风波作了如下分析与表态:
“讲座结束后,当时人就一下子都围上来了,让我签名。后来到了电梯口那儿,人挤得电梯门都关不上。这叫什么惹众怒啊?结果南京的那家报纸就说我是惹众怒,这个小报简直混蛋透了。”
“我跟我的助手也讨论过:像这样的小报,我们就只能忍着吗?它就随便说,歪曲事实。你觉得,我为了把自己洗清白,就一定要去告它吗?应该是这样吗?我觉得挺不值当的。为这么点事去法院告它,你说算什么呢?我觉得这个过程特别复杂,特别繁琐,一提起来就脑袋疼。我也不愿意陷入官司,陷入官司特别讨厌。可能就有人会说,这个人为这么个事打官司,是不是在炒作自己?你每做一件事,都会有人说三道四。经常是我只不过把我认为正确的观念传播一下,想不到每说一句话,都变成了一个事件。这就是妖魔化。”
“这种不实的报道,败坏我的形象,我觉得就是妖魔化。我还是要保留起诉它的权利,回来后,应该好好考虑考虑这件事。我觉得他们的动机也很可疑。我分析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记者的观点保守,对一些进步的理念不能接受;另一方面,就是为了不正当地跟同行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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