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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 |
| 2008-06-27
作者: |
车用液化气涨价出租车获补贴
从上海物价部门获悉,上海自15日起适当调整车用液化气零售价格,供出租车和助动车用液化气最高零售价格由现行每升3.60元和4.20元统一调整为每升4.70元。车用液化气价格调整后,将由财政和企业共同对用气出租车(单燃料)驾驶员予以适当补贴,以确保出租车驾驶员基本收入不受调价影响。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要求,液化气经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积极组织货源,确保市场供应。上海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车用液化气价格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不执行上海规定价格政策,以及造谣惑众、搭车涨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切实维护车用液化气市场的稳定。
上海政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
“中国上海”政府门户网站上周发布《2008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意见》称,将集聚“在线受理、状态查询、结果反馈、表格下载、办事指南、办事机构、相关法规、网上咨询、监督投诉、便民问答”等服务,逐步实现网上“一办到底”。意见要求加大供水、供电、供气、环保、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重点推动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公开,并要求审计机关要进一步增强行政透明度,逐步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另外上海还将继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针对公共重大突发事件和重大疫情,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保障公共安全。
价格调整后本市加气站点
营运信息市民网上可查
LPG(液化石油气)加气价格调整后,本市目前有42家加气站点正常营业,预计到7月底,LPG加气运营站点总数将达100家。各站点营运信息网上查询功能于6月19日开通。信息包括加气站点名称、电话、地址、营运状态以及暂停供应站点的报停时间、暂停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市民可通过(WWW.SHSZ.GOV.CN/SHSZ/SHRQ)便民服务一栏中《上海市LPG加气站加气情况一览表》查询。该信息将在每个工作日予以更新。同时,用户可通过各加气部门公布的监督电话了解或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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